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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委组织部、民政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7/4/21来源:点击量:

                                            鲁组发〔2015〕49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信访局,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各市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有关中央驻鲁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群众文化、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是社会政策的直接执行者、社会管理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者、社会公平的积极维护者,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近些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全省目前有6949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初步形成了一支以城乡社区基层组织为依托、以相关领域基层工作力量为骨干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提高社会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工作起步较晚,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尚不完善,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人才缺口比较大,结构不够合理,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相对较低,总体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未来六年是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切实增强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重点工程实施为载体,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将满足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目的,用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检验工作成效。着力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基层。 
    ——优化结构,统筹推进。适应社会服务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不断优化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化解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瓶颈,统筹推进各地区、各行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专业建设,职业发展。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助人自助”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为需要帮助的个人、家庭和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严格从业标准,规范职业行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发展。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管人才,完善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政府推动,确保各级政府在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坚持社会参与,建立公开、平等、有序的竞争机制,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事业,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多元化。
    (三)发展目标
    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部分重点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取得突破进展,建设打造一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人才数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0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5万人,培养和引进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000人。
    ——人才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区域结构、领域结构和年龄结构,形成以初级为主体、中级为骨干、高级为引领的人才梯队,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全
覆盖。
    ——人才素质大幅提升。完善社会工作教育培养机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专业方法与技术不断完善,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
    ——人才效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提供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明显增强。
    ——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与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网络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工作教育培养机制。鼓励和扶持高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建设,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扩大社会工作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鼓励高校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实训基地。到2020年,培养引进100名“双师型”专业教师,建立3—5个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50个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建立社会工作人才终身学习培训机制,对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教育和培养,有计划、分层次地安排在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专业理论和高级实务培训,定期选送重要社会工作岗位的优秀人才到境内外社会工作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到2020年,对每名助理社会工作师进行每年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对每名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进行每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对现有每名社会工作岗位服务人员进行累计不低于200学时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增强岗位适应能力,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水平。
    (二)健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机制。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探索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机制。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人口数量和服务对象数量,开发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力度,其中,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且比例不低于岗位总量的30%。优化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配套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力度,增加社会工作岗位数量,增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到2020年,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000家,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超过1万人。
    (三)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流动机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选拔干部和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立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库,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配置。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条例,完善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和职业生涯发展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需求最迫切的地区、部门、行业流动。
    (四)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评价机制。根据国家部署要求,逐步建立以职业道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职业水平评价为基础,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分类制定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引导和鼓励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工作业绩评估办法,结合岗位职责,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探索借助第三方评估力量,科学评价社会工作 专业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和成效。
    (五)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以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薪酬指导标准,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险等事宜,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修订完善“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对业绩突出、能力出众、群众满意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激励引导,每两年选拔150名左右“齐鲁和谐使者”,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待遇;推动市、县(市、区)层层建立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制度,选拔培养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断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力。
    四、专项计划和重大工程
   (一)专项计划
   1、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鼓励城乡社区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购买服务、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门从事与社区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禁毒、社区矫正与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流动人口服务及社区志愿、卫生计生、文体科教服务等领域相关的社区社会服务工作。2017年,在30%的城市社区开展专项试点,推进现有社区工作者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过渡;2018年,城市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配备率达到70%;2020年,城市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配备力争实现全覆盖。探索在农村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全面提升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2、农村社会工作专项计划。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培育壮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力量。到2020年,建成一支1万人规模的农村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工作机构,依托农业合作社、红白理事会等经济、社会合作组织,探索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等工作,为完善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提升基层民主水平,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大农村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和课题研究力度,丰富农村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成果,指导农村社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3、青少年社会工作专项计划。大力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努力打造“以社会工作和青少年研究领域专家为指导、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实际从业人员为骨干、以志愿者为重要补充”的青少年事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新模式。到2020年,初步建立一支1.5万人规模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实训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单位,不断提升全省青少年事务社会服务水平。
   4、老年社会工作专项计划。围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培养一支涵盖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大力推动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对象公众化。到2020年,重点扶持建立1家专门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1家老年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1家老年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建立20个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达到1万人。
   (二)重大工程
    1、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着眼于提高社会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培养一批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6000名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5000名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成立省社会工作专家委员会,引导高层次专业人才在开展远景研究、参与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2、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推动社会工作知识进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将社会服务和管理相关部门干部作为培训重点,定期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讨班。到2020年,完成对主管社会服务与管理的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知识轮训。开展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到基层锻炼干部、选调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以及社会服务管理一线人员社会工作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其专业服务能力和规范化工作水平。将社会工作课程列入高等学校公共基础课程范畴,普遍开展社会工作通识教育,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
    3、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程。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规范购买服务内容和方式,逐步开放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范围,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社会服务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方式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机构,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服务供给。
    4、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培育工程。为创新社会服务方式,扩大社会工作服务供给,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逐步建立1个省级、17个市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药物滥用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0年,培育发展1000家民
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重点扶持一批集教育、培训、实务、研究为一体的骨干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5、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标准体系研究,根据社会工作发展形势和规律,制定各行业领域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逐步建立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体系。到2020年,打造1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县(市、区)、50个标准化示范事业单位、50个标准化示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0个标准化示范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200个标准化示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引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化发展,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
    6、社会工作信息化建设工程。适应社会工作现代化、信息化发展需要,建立面向全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库,实现在线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行业自律;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库,做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加强行业监管和资源整合。依托全国民政人才远程教育网等信息化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远程教育培训,自主开发各领域、各层次、各类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课件,不断丰富远程教育内容。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组织部门要把握规划方向,做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力量,推动有关工作落实。机构编制、信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规划实施。要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通报规划落实情况。
   (二)建立规划体系。各地要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本规划为指导,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形成与全省人才规划衔接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推动本行业、本领域贯彻落实规划精神,促进本行业、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四)加强研究宣传。加强社会工作研究机构建设,加大对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和政策实务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解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广泛宣传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2015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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