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民政局
关于扩大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
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潍民发〔2013〕4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属各开发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要求,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扩大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试点工作。
前期已经开展试点的社区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服务标准规范化水平。尚未开展试点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大推进力度,每个县市区推荐报送3个社区、2个事业单位,每个市属开发区推荐报送2个社区,作为示范试点单位。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社会工作开展情况,可以申报试点单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鼓励根据当地发展特色和行业发展特点探索创新社会工作服务新做法。市局将于9月中旬对试点情况进行考核,并择优推荐上报。请将实施方案和申报表(附件3、4)于5月28日前报送市局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办公平台,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传真至8090131。联系人:赵文英,电话8090163。
附件:
1、潍坊市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社区创建标准
2、潍坊市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创建标准
3、潍坊市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社区申报表
4、潍坊市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申报表
潍坊市民政局
二Ο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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