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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0年)
时间:2018/3/30来源:点击量:

 

潍坊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0年)

潍民字〔2017〕54号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大力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鲁组发〔2015〕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组发〔2015〕5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公共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我市自2007年参加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随着社会工作实践探索不断深入,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步伐不断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制度政策不断健全,机构数量日益增多,作用效能逐步增强,发展环境日趋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是,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人才总量不足、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够合理、资金投入不足、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尚不完善等问题,尤其体现在职业评价体系不完善、专业岗位开发不足、社会认同度和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总体发展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还有差距。未来四年是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的要求,要认清形势,创新观念,凝心聚力,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重点项目实施为载体,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工作发展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格局。

二是坚持立足基层,有序推进。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优先培养为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和个人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促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由重点领域向一般领域推进。

三是坚持专业引领,创新实践。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和知识,秉持“助人自助”理念,发挥解救危难、促进发展等功能。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努力建设符合潍坊实际、融合潍坊特色、适应潍坊需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培育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数量增加到2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500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并完善社会工作教育培养机制

1、鼓励驻潍高校及国内高校组建社会工作教育联盟。推动在设有社会工作专业的驻潍高校成立社会工作培训及继续教育基地,同民政等部门合作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鼓励高校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建实务、实习、实训基地,提高社会工作大学生的实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推动社会工作知识进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纳入到党校、干部网络学院的课程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的社会工作知识培训,通过外派学习、进修、实习等方式,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研究制定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针对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教育研究人才等不同特点,明确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高级培训及专题研讨。健全本土化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机制,成立市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工作督导专业委员会。实施积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政策,利用区位优势,引进省内外更多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4、加强对持证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到2020年,对每名助理社会工作师进行每年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对每名社会工作师进行每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对现有每名社会工作岗位服务人员进行累计不低于160学时的专业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特别是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二)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机制

1、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政策及配套措施,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公益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逐步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设置。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涉及社会工作领域的事业单位中增设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比例。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及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且比例不低于岗位总量的30%。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信访、教育、卫生、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三)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流动机制

1、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选拔干部和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招录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将社会工作专业作为招聘岗位重点专业。

2、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干部队伍,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政议政。

3、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库和信息网络,设置就业指导窗口,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管理指导,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不同区域、领域、行业之间有序流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建功立业。

(四)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评价激励机制

1、坚持以职业道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为基础,健全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2、鼓励和引导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工作业绩评估办法。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业操守、实务能力、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提升职务等级、提高工资待遇、签订续聘(签)合同的重要依据。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探索借助第三方评估力量,科学评价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和成效。

3、以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薪酬指导标准。建立完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评价制度。各县市区制定并落实社区持证社会工作者补贴政策,并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4、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定完善“潍坊市优秀社会工作者(鸢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待遇。大力宣传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拓展机制

1、鼓励城乡社区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购买服务、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现有社区工作者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过渡,争取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2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全市城市社区继续积极推广“四社联动”服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服务机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点)等设施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增加社区社会工作机构数量,吸纳更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社区从事专业服务活动。

2、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培育壮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力量。到2020年,建成一支1000人规模的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支持通过购买服务、招聘等方式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农村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新建等方式培育发展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站。探索在农村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全面提升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3、切实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培养打造一批在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领域服务方法专业、服务模式新颖、服务成效显著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把青少年社会工作纳入重点培训内容,到2020年,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单位,初步建立一支1500人规模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4、围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培养一支涵盖老年康复保健、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日常护理等方面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大力推动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对象公众化。到2020年,建立4个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达到1000人。

5、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鼓励热心于社区矫正事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逐步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募、培训、服务、管理、保障、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按照每20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配备1-2名专职社会工作者。

6、努力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工会系统改革创新的要求,发挥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的积极作用,使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成为团结职工、巩固阵地、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重要力量。加大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保障激励和培养评价制度,建立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酬薪保障机制、评价激励制度和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到2020年,建成一支150人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六)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培育机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整合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鼓励引导各县市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扶贫对象、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药物滥用人员、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放公共和社会资源,支持其以社区为平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到2020年,培育发展80家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超过500人,有效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满足人民群众专业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重点扶持一批集教育、培训、实务、研究为一体的骨干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七)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机制

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标准体系研究,逐步研制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体系。按照制度配套、组织健全、设施一流、队伍过硬、服务专业、经费保障、管理服务标准化要求,在城乡社区和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努力争创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按照国家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要求,到2020年,打造1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县(区)、3个标准化示范事业单位、5个标准化示范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个标准化示范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10个标准化示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引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化发展,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成立全市社会工作推进委员会,定期协调调度工作开展,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通报规划落实情况。组织部门要把握规划方向,做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力量,推动有关工作落实。人社部门要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社工专业职称设岗和评聘工作,做好社工考试的组织工作,在人力资源引进和综合调配中向社工专业倾斜。机构编制、信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规划实施。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

(二)建立规划体系。各县市区要以《山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本规划为指导,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形成与全市人才规划衔接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推动本行业、本领域贯彻落实规划精神,促进本行业、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规范购买服务方式和内容,逐步开放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范围,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健康发展。

(四)加强研究宣传。充分调动高校专家、社会工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其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研究,加大对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和政策实务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律。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宣传解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广泛宣传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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